昨日下午,黄女士等7名务工人员在公安灞桥分局治安大队领回了被服装厂老板拖欠的12万余元工资,该老板则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批捕。2016年6月,汉中的黄女士来到灞桥区一家服装厂打工,按件计酬。入职半年,她和几个工人都没拿到工资。服装厂老板张某称资金紧张,等过完春节发。为了保证起码的生活,她们只能向老板借钱度日。
2017年春节一过,黄女士等人回厂发现,厂子停产,老板消失。同年5月,她们找到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求助,希望能拿回被拖欠的7名工人12万余元工资。
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,接到黄女士等人求助,他们就开始调查,并找到老板张某,要求他尽快给工人支付工资,可张某收到告知书后却消失了。多次联系张某无果,劳动监察部门只能将案件移交至公安灞桥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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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张某被灞桥警方网上追逃。通过多方调查,3月10日,张某在长乐西路一家酒店落网。
张某供述,他确实拖欠工资,但没有钱支付。3月15日,得知公安灞桥分局将该案报送至检察院批捕,张某态度突然发生转变,称警方抓获他的当日,酒店房间还放着3万余元,“我不懂法,担心钱会被没收,所以没说。”警方立即赶往张某曾入住的这家酒店,可搜查后却一无所获。
民警询问酒店值班经理,对方说,5天前的住客确实有东西遗留在房内,酒店已将物品保管起来。从张某遗留的物品中,民警找出3.95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。通过讯问,张某供述支付宝中还有3万元。为了尽快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工人,民警又联系到张某的姐姐,张某姐姐通过四处筹措,将余下的5万元补齐。
昨日下午3时,在灞桥区劳动监察部门及灞桥区检察院的见证下,7名务工人员从民警手中接过血汗钱。(记者宁军)